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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房子是否空置,按照规定,业主都应支付物业费

导读

小陈两年不交物业费,他自认为有合理正当的理由:一方面,自己购买的新房,两年来一直是空置未住人状态,等于是从未享受到物业的服务,未享受服务就不应该交物业费;另一方面,交房两年了,但房屋内部存在的多处质量和精装修问题仍然未得到解决。尤其是主卧墙面大面积空鼓和阳台渗水等问题。

最近几天,小陈特别郁闷。自己购买的精装修新房,两年多来一直没有住人,但物业却三番五次发信息、打电话催收物业费。

小陈两年不交物业费,他自认为有合理正当的理由:一方面,自己购买的新房,两年来一直是空置未住人状态,等于是从未享受到物业的服务,未享受服务就不应该交物业费;另一方面,交房两年了,但房屋内部存在的多处质量和精装修问题仍然未得到解决。尤其是主卧墙面大面积空鼓和阳台渗水等问题。

空置房到底该不该收物业费?多年来一直都存在巨大争议,有人觉得,新房没住人,也就意味着物业没有给自己服务,不应该收物业费;也有人觉得,房子虽然空置未住人,但是其实物业是有服务的,公区卫生清洁和整个社区的安全守护,物业是在一直进行的。

物业对于社区管理非常重要,这意味着业主和物业打交道的机会还是很多的,尤其是在催收物业费这方面,业主还免不了要和物业接触。那么我们就完全有必要对物业费的缴纳有一个详细且清晰的认知。空置房到底该不该收物业费?真的像很多人说的那样,空置房一律停收物业费吗?

新规下,物业费全部“这样”交

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民法典》对“空置房该不该收物业费”作出了最新明确答复,新规第944条明确规定,今年起,物业费全部“这样”交: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到此,结论就很清楚了:不管房子是否空置,按照规定,业主都应该向物业缴纳物业费。

也就是说,我们文章开头小陈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其实是站不住脚的,法理上也是不支持的。因为物业按照约定提供了服务,至于小陈未在新房居住,因而未享受到服务,这完全是个人问题。业主两年未交物业费,物业进行合理催收,这也是完全没问题的,因为《民法典》同样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对于“空置房同样需要按时足额交物业费”,我们认为其实应该是毫无争议的才对,很多人以“未接受服务”为由拒绝交物业费,本质上就是“占便宜”心态。因为物业费并不是单指为某些业主个体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所以也就不宜仅以某些业主是否享受了某些直接的服务项目来确定。

换句话说,物业公司的成本开支并不以业主的多少来定,业主多一人或少一人,保安、保洁、管家不会减少,开支也不会减少。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很多人都以空置房为理由拒绝或者拖延交物业费,其实最终损害的是绝大多数业主的合法权益。

此外,空置房必须按照约定交纳物业费,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作用就是“遏制投资炒作”。现实中很多有钱人买房后不住也不出租,单纯空置浪费,这种情况下,如果法律法规还支持“空置房免收物业费”,显然不符合“房住不炒”的精神。虽然一套房子每年的物业费不多,100平米的房子,按照2.3一平计算,每年的物业费合计才只有2760元。但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一种持有房产的“负担”。事实上,更有专家学者认为,不仅不应该对空置房免收物业费,相反还应该对他们多倍征收物业费。理由是,空置房造成了资源浪费,更无形中挤压了刚需购房者的切身利益。

不管是出于维护绝大多数人的权益,还是遵守政策本身,亦或是出于遏制投资炒作的目的,也不管房屋是否空置,我们认为业主按照约定向物业支付物业费都是非常有必要的。所以,任何人都不应该以“未接受服务”为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这应该达成一种社会普遍性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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