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收票据取得的核算
取得应收票据时,无论是商业承兑汇票还是银行承兑汇票,无论是带息商业汇票还是不带息商业汇票,均应按其面值入账。其账务处理为:
1.因债务人抵偿前欠货款而取得的应收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票据的面值」
贷:应收账款
2.因销售商品而收到的应收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票据的面值」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到期收回应收票据的核算
1.应收票据到期值的计算
不带息应收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
带息应收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票据面值×票面利率×票据期限
下面我们主要分析带息应收票据到期值中票据期限的计算问题。
应收票据期限有两种表示方式:
一是以“天数”表示。即采用票据签发日与到期日“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的方法,按实际天数计算到期日。
例如:7月18日出票60天到期,求到期日
“算头不算尾”:
7月:31-18+1=14天
8月:31天
9月:15天
合计:60天
“算尾不算头”:
7月:31-18=13天
8月:31天
9月:16天
合计:60天
所以到达期日为9月16日。
二是以“月数”表示。即票据到期日以签发日数月后的对日计算,而不论各月是大月还是小月。例如:4月16日签发,3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7月 16日。如果票据签发日为月末的最后一天。例如1月31日签发,1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2月28日或29日;若2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3 月31日;若3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4月30日,以此类推。
2.到期收回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
若为不带息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到期值」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若为带息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到期值」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财务费用「票据面值×票面得率×票据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