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留有一套北京西城房产,儿媳和孙女有继承权吗?

发布时间:2024-09-13

王女士一家人是北京人,她是家中的小辈,也是贴心小棉袄般的存在,非常孝顺地照顾父母和爷爷奶奶,每月向家里支付生活费,几位老人看病时也常常陪伴左右。

但因为王女士的姑姑从小被带到农村,奶奶内心对其有愧疚,所以对姑姑格外地照顾,姑姑与奶奶一直居住在北京西城某小区的房屋内。

曾经的一家人也是和和气气、其乐融融,但是万万没想到,在经历了爷爷、奶奶、父亲相继去世后,王女士被姑姑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

姑姑以奶奶去世前办理的公证遗嘱为由,要求继承爷爷名下的房屋,更是将之前的亲情弃之不顾,完全否认王女士以及其父母对两位老人日常生活起居的辛苦照顾与付出。

这令王女士与母亲心寒不已,以前和谐的一家人现在却因一套房产反目成仇,姑姑不但不顾及多年亲情,还竟然说她们母女是“外人”,没有资格继承房产。母女二人为了争一口气,也为了能多争取继承北京房屋权益找到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律师接到此案后,对案件细节进行研究,从王女士父亲生前垫付奶奶的医疗费(当事人自述十几万元)、多年来姑姑占用该房屋的占有使用费、购买涉案房屋时使用爷爷与奶奶婚姻存续期间外的工龄等角度主张,扩大可以主张的范围。

根据案件的情况特点,元甲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的和解策略,多次与法官、当事人姑姑积极沟通、专业谈判。

从对方主张给我方70万元,我方主张200万元;到对方同意给我方130万元-140万元,我方主张170万元;再到最后对方同意一次性给我方151万元达成调解,这期间元甲律师历经了艰辛的谈判过程和具有高度‌策略性‌的心理战术。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法院出具调解书,王女士顺利拿到151万元房屋折价款。

母女二人多年来的苦恼也就此结束,虽然该案为继承纠纷,但双方就此案后也是一别两宽,各自安好。王女士和母亲对和解的结果非常认可,向律所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案例来源: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以上为元甲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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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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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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